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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1學期警察子獎助學金

一、對象: 1.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2.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3.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申請方式:由警察單位或學校推薦 四、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2-1學期成績單影本。 3.學生證影本。 4.家長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省略記事) 五、申請期間:113年3月15日起至4月20日,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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