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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3年嘉新獎學金公告

一、 申請對象: 1. 高級中等學校在學生,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 2. 最近一學期成績: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低於60分。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二、 申請程序及檢附文件: 1.採線上申請及覆核,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 2. 操作說明請參看: 「學生線上申請」 教學: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guide 「學校線上覆核」 教學: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school-guide 三、申請時間:113年3月11日上午9時起至4月11日下午17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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