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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3年度「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及文件: 1. 就讀高中職業類科,不含體育、音樂、舞蹈、美術班)。 2. 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有效證件。 3. 持有相關機構核發失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單親,之有效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等證明者。 4. 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持有導師書面推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導師須協助了解該生現況提供書面推薦書) 5. 學校核發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品德優良無懲處紀錄。 6. 每校(一、二、三年級)每年級推薦一名為限。 二、 申請期限: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3年4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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