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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之指定曲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各1份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1日藝演字第1130001992號函辦理。
二、旨案指定曲經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後,調整修正詳如附件紅色標記處;其中團體項目管樂合奏高中職第2首因曲譜無法購得,更換為「By the Rivers Edge」。請轉知參賽者逕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查詢。
三、旨揭決賽指定曲目若有後續補充說明,統一公布於全國學
生音樂比賽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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