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4年度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51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項重點摘要如下:
(一) 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並應具下列之一條件:
1、 從事本土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終身學習,有具體而長遠之影響。
2、 從事本土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 開設或辦理本土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著有成效。
4、 捐資成立有形之本土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本土教育上,影響深遠。
(二) 推薦申請程序:請有意願推薦之學校,將受推薦對象之報名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10日前以公文函送至本局(逾期恕不受理),由本局辦理初審後擇優函送至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
(三) 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本局辦理書面初審,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以不足額錄取。
(四) 獎勵內容: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教育部公開表揚,獲獎名單公布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三、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洪小姐,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信箱han1014nut@gm2.nutn.edu.tw。
四、 檢附114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一份。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51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項重點摘要如下:
(一) 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並應具下列之一條件:
1、 從事本土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終身學習,有具體而長遠之影響。
2、 從事本土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 開設或辦理本土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著有成效。
4、 捐資成立有形之本土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本土教育上,影響深遠。
(二) 推薦申請程序:請有意願推薦之學校,將受推薦對象之報名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10日前以公文函送至本局(逾期恕不受理),由本局辦理初審後擇優函送至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
(三) 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本局辦理書面初審,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以不足額錄取。
(四) 獎勵內容: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教育部公開表揚,獲獎名單公布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三、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洪小姐,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信箱han1014nut@gm2.nutn.edu.tw。
四、 檢附114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一份。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