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第三次定期考查考試科目表
發佈日期 :
2025-01-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04
附件為【第三次定期考查考程表】與【提前考科目資訊】之電子檔,請注意下列事項:
1.114/01/06至114/01/14 為第三次定期考查【提前考週】,請同學依照提前考資訊上所訂之地點與方式應考
2.提前考屬於定期考查,若同學有請假情事,相關補考資格及方式請依本校試場規則第13條規定。具有補考資格者,同學可至教務處試試組領取提前考【補考通知單】,並請師長們自行與學生約定日期及方式進行補考
3.請同學勿在定期考查期間請假,若有請病假事宜,說明如下:
(1)當日住院者(具診斷證明/住院證明),補考以實得分數計
(2)當日無住院,具醫師診斷證明(上面須註明宜休養O天,無法到場應考),補考分數以「六折」計算
(3)以上狀況及其他具補考資格者,需至教務處領取補考申請表並附證明,由教務處安排補考,其餘假別及補考資格,請參閱本校試場規則第13條規定
4.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若有疑問,請與試務組聯繫(分機216)
1.114/01/06至114/01/14 為第三次定期考查【提前考週】,請同學依照提前考資訊上所訂之地點與方式應考
2.提前考屬於定期考查,若同學有請假情事,相關補考資格及方式請依本校試場規則第13條規定。具有補考資格者,同學可至教務處試試組領取提前考【補考通知單】,並請師長們自行與學生約定日期及方式進行補考
3.請同學勿在定期考查期間請假,若有請病假事宜,說明如下:
(1)當日住院者(具診斷證明/住院證明),補考以實得分數計
(2)當日無住院,具醫師診斷證明(上面須註明宜休養O天,無法到場應考),補考分數以「六折」計算
(3)以上狀況及其他具補考資格者,需至教務處領取補考申請表並附證明,由教務處安排補考,其餘假別及補考資格,請參閱本校試場規則第13條規定
4.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若有疑問,請與試務組聯繫(分機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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