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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二學期休學生、延修生參與學生團體保險須知公告

113年學度休學生、延修生參與學生團體保險須知詳如附件

 

請於註冊組辦理休學或延修申請時,持延修或休學申請書至健康中心辦理,並於每學期保費繳交期限前,至出納組完成繳費作業,未依規定繳費視同放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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