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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公布題依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案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8月22日府教終字第1130164171號函辦理。
二、 有關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花蓮縣政府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3.eduweb.tw,請逕行瀏覽下載。
三、 因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如對上揭競賽內容,尚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第2次修正建議表(如附件)敘明建議修正組項、修正篇目及修正內容,並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前郵寄至承辦人王韻筑科員電子信箱apple1123@taichung.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四、 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公布題依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國語朗讀、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學生組),旨揭競賽內容修正業已上傳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請逕行瀏覽下載,並轉知所屬競賽員及其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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