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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收費標準」

主旨: 函轉「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52202648A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31日臺教高(五)字第1152202648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周小姐,電話:(02)7736-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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