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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騎車有照 才能浪漫上路喔~

作者 : 校安中心 發佈日期 : 2026-10-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14
★重要提醒:依中華民國114年(2025年)10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罰鍰大幅提高,機車由6,000元起罰改為18,000元起罰,汽車由6,000元改為36,000元起罰,同時累犯認定期間由「五年」延長為「十年」。

☆違規使用之汽機車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十年內違反二次者,吊扣該汽機車牌照六個月;十年內違反三次以上者,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一年。

PS.借機車給無照駕駛的車主也會被罰18000元(汽車車主36000元)

※影片連結網址:https://168.motc.gov.tw/theme/video/post/260930112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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