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
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女生宿舍管理辦法
高一新生申請住宿相關規定
- 住宿申請:
- 申請對象:凡本校商業經營科、國際貿易科、資料處理科、應用外語科、體育班之女同學皆可辦理申請。如申請人數超過床位總數時,將優先錄取外縣市學生(戶籍設籍6個月以上),並依區域遠近優先錄取本市其他區域之申請學生。
- 申請程序:新生可於免試入學報到當日在「申請住宿駐點服務處」領取住宿申請表辦理申請。
- 寢室分配:寢室分配採各年級混合編組,符合住宿申請條件者將統一抽籤決定寢室(全程錄影),並抽出5名備取名單,倘正取人員因故不住宿則依序遞補。上述抽籤名單將在開學前於學校網站公告。
- 收費標準:
- 依照「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表」之宿舍費項目收取住宿費用,每學期新台幣4500元整。
- 寒、暑輔期間住宿費用以每日新台幣45元計費。
- 住宿生一律參加伙食團,在學校用膳,伙食費按每學期實際上課天數計算。
- 住宿生之寢具統一由學校員生社代為訂購(價格未定,含棉被、床墊及枕頭),並於開學前一天進住宿舍時統一發放。
- 注意事項:
- 凡患有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特殊病況、隱疾無法自理、行為有安全顧慮或有自我傷害傾向者不得辦理申請,隱瞞上述情形者若經申請核准住宿,一經察覺或病情發作,需無條件搬離宿舍,若於住宿期間發生任何意外件,本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申請住校期間以學期為單位,非特殊事故不得中途退宿,違者將依校規懲處並不得再申請宿舍。
- 新生訓練期間不開放住宿。
-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致電本校生輔組洽詢(04-2528355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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