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Menu
網站導覽
線上系統
關於豐商
日間部行事曆
進修部行事曆
處室分機
學校資訊
組織單位
行政單位
教學單位
夥伴單位
招生訊息
新生專區
升學
技專校院招生資訊公告
四技二專
大學多元入學
其他升學資訊
升學榜單
新課綱
課程計畫書
選課輔導手冊
新課綱課程平台
學習歷程專區
即測即評及發證
核定項目
報檢資格
收費標準
注意事項
報名流程
交通位置
相關連結
雲端差勤
校務行政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
:::
首頁
國際貿易科公告
轉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告「減輕地價稅負擔,113年9月23日前申請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
為避免民眾不諳法令,延遲申請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致負擔較高稅額之相關事項。
說明:
一、 依土地稅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略以:「得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
二、 依前開規定,本(113)年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須於本年9月23日前(原截止日為9月22日,本年遇假日順延)提出申請
瀏覽數: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