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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中二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

二、申請原則:
1.每一學生僅可針對一所學校之單一科別提出申請,申請以一次為限。(體育班、進修部、技優生、適性安置生不得申請)
2.技術型高中之學生學生可申請之校科:普通科、綜合高中科及技術型高中學校與原就讀科別不同之專業科。
三、校內申請日期:113年12月09日(一)前進行申請,逾時不受理申請。
四、申請方式:請親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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