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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問答集Q&A」

一、為落實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有關經商禁止及兼職限制規定,請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或異動時據實填寫旨揭調查表,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

二、旨揭「調查表」及「問答集Q&A」如附件,請詳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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