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一案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6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1796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檢附原函、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