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考中心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特殊項目申請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
說明:
一、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本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115學年度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114年6月20日(五),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之下載專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
二、115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4年8月5日(二)開始銷售與公告,屆時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網址:https://www.ceec.edu.tw/xmfile?xsmsid=0J05260549412987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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