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有關教育局函轉國防部修正「軍人撫卹金及照護金發放作業程序」,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請向所屬宣導周知案

函轉國防部修正「軍人撫卹金及照護金發放作業程序」,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請向所屬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4301號。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