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第一學期休學生、延修生參與學生團體保險須知公告
114年學度休學生、延修生參與學生團體保險須知詳如附件
請於註冊組辦理休學或延修申請時,持延修或休學申請書至健康中心辦理,並於每學期保費繳交期限前,至出納組完成繳費作業,未依規定繳費視同放棄權益。
	
	
	
請於註冊組辦理休學或延修申請時,持延修或休學申請書至健康中心辦理,並於每學期保費繳交期限前,至出納組完成繳費作業,未依規定繳費視同放棄權益。
					瀏覽數:
				
				
				
					
					
				分享
				
				
				
			 114-1學年度休延生團體保險公告.pdf
114-1學年度休延生團體保險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