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 照顧補助計畫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10月20日中市原文字第114001199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下半年度申請期限:114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2、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並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
助。
(四)應附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領據乙份。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以下擇一提供):
(1) 在學證明書。
(2) 學生證影本。
(3) 當年度畢業生得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4.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三、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原民會官網(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
二、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下半年度申請期限:114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2、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並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
助。
(四)應附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領據乙份。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以下擇一提供):
(1) 在學證明書。
(2) 學生證影本。
(3) 當年度畢業生得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4.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三、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原民會官網(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