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亮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114年11月23日止。
二、申請資格:凡高中、高職家境清寒,為縣市政府、公所列冊之低收入戶,學期成績平均在七十分以上(一年級同學可附第一次段考成績單),其中某單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需附低收入戶證明及成績單影本)
二、申請資格:凡高中、高職家境清寒,為縣市政府、公所列冊之低收入戶,學期成績平均在七十分以上(一年級同學可附第一次段考成績單),其中某單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需附低收入戶證明及成績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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