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中市政府新聞局-行的安全1
一、依據本府新聞局114年12月29日中市新企字第1140009715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生及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提供以下資料:
1、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
2、遵守號誌再走路,平安不迷路。
3、走斑馬線不亂穿,安全看得見。
4、清晨黃昏亮衣穿,車輛更容易看見你。
二、為加強學生及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提供以下資料:
1、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
2、遵守號誌再走路,平安不迷路。
3、走斑馬線不亂穿,安全看得見。
4、清晨黃昏亮衣穿,車輛更容易看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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