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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校內獎學金申請

【申請手續及期限以下列規定辦理】
注意! 分為以下兩個階段,必須兩個階段都完成才算申請成功。
第一階段網路申請期限:115/02/23(一)~115/03/05(四)-送出表單務必至信箱收表單回覆信,確認自己提交成功
第二階段文件繳交期限:115/03/06(五)~115/03/13(五)
網路申請網址:2/23起開放,請至學校首頁公告欄處連結
https://forms.gle/ZaeY59LTWjQjVN9z8

完成第一階段網路申請的同學,請於03/05(五)10:50至註冊組領取您的申請表,交由家長、導師簽名,並檢附相關文件,於第二階段繳交期限送至註冊組,方完成申請程序。

同學請注意
一、務必檢附資料如下:
1.手機費帳單:請檢附2月份手機帳單,如為電子帳單,請導師協助認證並註明。
使用預付卡的同學請至電信公司申請2月份的通話費用明細。
注意!不是購買預付卡的收據,是【話費明細】必須至電信公司申請。(要能看得出2月份到底使用多少費用)
2.113年家戶所得清單:欲申請家境清寒項目(5-16項)務必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申請該項獎學金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上學期已繳交過所得清單者免繳交本項。
(2)所得清單申請方式
 線上申請(申請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綜所稅)
PS.線上申請需要納稅人才能申請,如爸爸繳納,就只能爸爸申請。
 直接至國稅局申請家戶所得。
二、此份申請表如有修改之處,請於修改處加蓋私章或簽名。
三、請同學交由家長、導師簽名,完成所有的灰色格子,並檢附相關文件,於第二階段繳交期限送至註冊組,方完成申請程序。
四、請於期限內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已上網申請未於期限內繳件者,失去遴選獎學金資格,若最後不申請也請至註冊組告知,否則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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