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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5年度「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

一、就讀國內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每校每年級限一人申請)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3、在校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無記過處分紀錄。
二、申請日期:115年3月1日至4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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