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
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七十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五)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
2、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參加前款類別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學籍系統身份證明或戶口名簿。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2、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學籍系統身份證明或戶口名簿。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4、競賽手冊影本(參加團體賽者務必檢附)。
三、校內收件截止時間:115/03/17(二)前備齊申請書表送至註冊組彙整。
四、其餘請詳閱附件檔案。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
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七十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五)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
2、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參加前款類別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學籍系統身份證明或戶口名簿。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2、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學籍系統身份證明或戶口名簿。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4、競賽手冊影本(參加團體賽者務必檢附)。
三、校內收件截止時間:115/03/17(二)前備齊申請書表送至註冊組彙整。
四、其餘請詳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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