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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口腔照護知能研習

 

(一)研習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教教師、特教學生班級導師及特教助理人員。

(二)研習名額及錄取原則:依報名者身分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100 名。

(三) 研習時間、辦理方式及地點:

1. 時間:1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中午12:00。

2. 辦理方式:實體研習。

3. 研習地點: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F視聽教室(地址:臺中市 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研習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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