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重申有關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115年起不再接受無稅籍或未保存登記建物之新案申請,向校外租屋學生宣導。
發佈日期 :
2026-05-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15
一、115年度起申請本專案計畫之租賃房屋,應具有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頂加樓層等未保存登記建物則不得再申請本專案計畫;若於114年度已核定在案之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戶,經舊案帶入至115年度審查合格者,最長可於同址續領補貼至115年12月31日。
二、因期末將屆,為利尋覓新學期租屋之學生查詢建物資料及提供包租代管資訊,國土署已於本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建置相關連結,以利租屋學生選擇更安全、有保障之租屋標的之參考。
二、因期末將屆,為利尋覓新學期租屋之學生查詢建物資料及提供包租代管資訊,國土署已於本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建置相關連結,以利租屋學生選擇更安全、有保障之租屋標的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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