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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家功德會115年築夢學田計畫

一、申請對象資格: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且具特殊才能優異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音樂、美術、體育、舞蹈、戲劇、數理、語文、電腦、科技、競賽..等其他領域才能﹙以教育部參與之全國性競賽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表現優異者。
2、主動積極、樂觀進取,家庭願意支持者。
3、自發參與相關競賽,以提升自我能力者。
二、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就讀於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嘉義地區的公私立高中、高職、專科(1-3年級)、進修部學生(限96年次(含)以後之學生)及公私立國中之在籍(學籍)學生。
三、申請流程:115年6月30日完成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當日下午1700時前截止逾期不予收件),資審→訪視→審核→初選→面試(決選)→9/1日前公告結果。
四、申請補助期限:本計畫補助以一年為原則,續年須重新提供資料申請並參與簡報(評審團實施面談)。
五、獎助項目及獎助金額(本獎助金區分為獎金與育成金兩部分):
1、每位學生核撥上限為16萬元整。
2、決選得主獎助學金:當年度築夢學田計畫每一位決選得主,將提供給每一位得主獎助學金6萬元整,本筆獎助學金將區分上、下兩學期發送。
3、育成金:為才能學習相關費用(視計畫書申請費用情況,經審核會議後,再予以核定 補助項目),相關費用以10萬元為上限。另當年度計畫期間,若有競賽獲獎、成績優異者,將提供獎勵金給予鼓勵(需附比賽獲獎證明之相關文件影本),本筆育成金將區分上、下兩學期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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