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資源班現況

依據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及相關法規,本校資源班成立於民國97年9月。

 

成立目的

一、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優弱勢能力,提供適性且多元之教學,以發揮其潛能。

二、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應普通班教育環境。

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教師支援服務。

四、整合校內外資源,執行分散式資源班及資源教室相關事宜。

 

輔導對象

本校資源班輔導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或經「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身心障礙學生。

工作要項

分散式資源班(教室)應提供特殊教育之教學與輔導、諮詢與支持及協調與整合等服務,其工作要項如下。

一、協調與整合

(一)協助辦理分散式資源班(教室)學生特殊教育行政工作。

(二)整合校內外教育及相關資源(含社政、醫療及勞政)。

(三)負責身心障礙學生之個案管理。

二、教學與輔導

(一)視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邀集相關人員(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等)以團隊合作方式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二)輔導學生並彙整其學生學習輔導需求,於排課前提供教學組進行課程安排。

(三)提送服務學生數及名冊、分散式資源班(教室)課表、師資編制、教師任課時數、分組情形等,於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四)結合普通班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之適性課程教學與評量。

三、諮詢與支持

(一)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諮詢及支援服務。

(二)實施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

(三)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輔具申請。

四、轉銜與轉介

(一)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之轉銜服務。

(二)協助辦理普通班疑似身心障礙學生之轉介前輔導及評量鑑定等工作。